文明的野蠻---《教會》羅蘭約菲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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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人的平等性沒有認知,對私利與公義分辨不明,先進的文明只能召來先進的野蠻。

 

十八世紀的南美洲,一群抱著淑世理想的教士在巴拉圭建立教會,保護著當地的印第安人。這時,西班牙在殖民地的爭奪戰中落敗,必須將巴拉圭的土地與教會一併割讓。然而當地的教士希望維持現狀,不肯讓教會淪入准許販奴的葡萄牙之手,教廷於是介入仲裁。到了最後,教宗欽派的主教決定棄守。教士抵死不從,葡萄牙的軍隊便長驅直入發動屠殺。

 

這場悲劇中凸顯了兩種人格:一個殉道、一個死戰。前者以嘉伯爾為代表,後者以曼多薩為代表。嘉伯爾是位神父,乃成功深入叢林的第一人。他由音樂入手宣達福音,得到土著信任,建立了禁止獵奴的庇護地。曼多薩原是奴隸販子,專門誘捕土著,後因誤殺弟弟而尋死未果。嘉伯爾神父於是入監勸服他皈依,並在土著不念舊仇的寬恕中,獲得了重新做人的機會。

 

這是兩個了不起的人物。嘉伯爾認為殖民者和土著間應該是和平、非暴力的。他堅持人的作為必須符合上帝的心。因而在血戰前夕,與他已情同手足的曼多薩跪到身前,希望得到祝福時,他說:「你想要得到什麼?光榮的戰死嗎?如果你雙手沾染鮮血而死,你就背叛了我們努力的一切。你把自己奉獻給上帝,而上帝就是愛。只要你是對的,上帝就會保佑你。而如果是錯的,我祈禱也沒有用,所以我無法為你禱告。而且請你記得,武力若是對的,那世上就無需有愛了。也許真有這樣的世界吧,但我沒有勇氣活在那裡。」

 

「武力若是對的,那世上就無需有愛。」神父一心求死的陳辭,足以讓千古同感悲嘆。他和中國歷史上,攔阻武王伐紂的伯夷叔齊是一樣心懷。對自己信奉的真理,要求絕對純粹。昭昭之心如火,只可吹滅,無可玷污。愛與和平是人類最高潔的理想,這不僅對敵人要求,也對自己要求,沒有條件、沒有前提。他死守信念、絕不讓步。不論敵人如何欺凌,絕不訴諸武力。不論土著如何冤屈,也不還手攻擊。他不問理由、不問苦衷,只要動武他就反對。再親近的朋友也不祝福、再虔敬的信徒也不支持。他寧可受死也拒絕以暴易暴,因為以暴易暴之時,他的心就等於死亡。身死和心死,有何差別?這是一位絕對的和平主義者。

 

已經成為神父的曼多薩則不然,他要重拾武器反抗,成敗在所不問。嘉伯爾所領導的教會,除他之外,其他教士也都主戰。對於不公平不正義,曼多薩要奮起所有力量來對抗,實力懸殊也要放手一搏。他寧可戰死,與信任他的印第安人共存亡。死亡是預期的結果,既選擇也承擔,沒有遺憾。

 

兩位神父在面臨生死關頭下的人格,都是求仁得仁,是人在環境中所能作出的最高表現。遵循良心的判斷、追求責任的完成。這原是人類崇高的力量,無奈卻被現實中的私慾與偽善所折損。紅衣主教就是這個代表。

 

宗教改革之後的耶穌會,致力在海外宣揚天主教義。巴拉圭的這群教士,就是以拯救土著靈魂、改善物質生活為使命,希望在蠻荒中建立上帝的新國度。然而這卻和熱中殖民的國家,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主教銜命而來,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這本是難題,但對他卻不然,因為他早有定見。他曾在十字架前陷入數小時的長考。神父以為他在掙扎,還鼓勵主教暫離是非之地,到瀑布上游實地暸解印第安人如何因教會而改變。神父的用意不錯,實際卻枉然,因為主教腦子裡轉的不是這回事。

 

在他事後寫給教宗的信中,這段心路歷程交代的很清楚:「要在世上建立天堂,實在是動輒得咎。閣下您生氣了,因為即將到來的天堂可能非如預期。兩位國王生氣了,因為窮人的天堂很少會讓統治者高興。地方上的殖民者,也同樣不滿。而這就是我肩負的任務:為了滿足葡萄牙人擴張帝國的願望,為了滿足西班牙人不會損及利益的要求,為了滿足閣下您,讓這些國王不會構成教會的威脅。同時,也為了向所有人保證,這裡的教士不能再杯葛大家的願望。」這段話已然說明一切。

 

我們不妨作個推想:西葡兩國簽署馬德里協定之後,這裡的命運其實已經定案。如果教會版圖可以不要移轉,這在兩國國王與教宗三人之間就可以協議,主教根本不必去。如果不可能不移轉,主教再去十趟也無法改變,因為這事輪不到他置喙。然而教宗還是派了主教去。為什麼?因為當地教士力爭,教宗不得不作出回應,但檯面上又拉不下老臉諭示「大人已有共識,小孩不許再吵」。教宗有沒有面授機宜不得而知,但主教奉命前去時,他對自己應該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必然了然於胸。

 

因此他抵達之後,視察視察教堂、與殖民者會談會談、再向葡萄牙王關切關切,餘下的就等適當時機掀底牌。這是一齣被排定的戲碼,他不過是奉派演出而已。這一點葡萄牙的殖民者心知肚明,所以他私下談著:「門關起來說,我還真得表示一下個人的遺憾。因為伯爵一心要剷除教會勢力,而且教會發展下的這些社區又很具商業價值。」主教回敬說:「沒錯,的確都很繁榮,不就是這樣你才想來佔的嗎?」殖民者話頭一轉乾脆挑了明:「您應該完成這項光榮的失敗!再也沒有比光榮的失敗,更令我們期待的。對一個貿易國家而言,這種結局才能讓人徹底的放心,對我也是一樣。」

 

主教視察了瀑布上游的教會後,一則驚嘆教士的努力成果,二則也知道無法再瞞。於是,他硬著頭皮勒令土著返回叢林。因為踏出了教會,就算離開上帝的庇護,葡萄牙愛怎麼抓人怎麼抓,愛怎麼販奴怎麼販。一切與教會無關,教會不能插手,當然也就不必淌渾水。「放棄土著、保存教會」這是主教的上策。但由於土著不肯,主教只得要求教士離開,改行中策,即「放棄土著與教會、保存教士」。

 

乍聞主教決定,土著領袖不服:「憑什麼知道那是上帝旨意?」他指責主教是替葡萄牙人說話,而非替上帝說話。對此,主教只輕描淡寫的回應:「我不會替上帝說話,但我為教會說話,而教會是上帝在人間的工具。」這句話夠坦誠,因為上帝和教會的立場未必相同。

 

嘉伯爾神父非常沮喪,他滿心以為主教會站在土著這邊。失望之餘,他追問主教,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行。主教這才說出真心話,他這趟就是來勸教士走人的。如何穩穩當當的撤走教會,這是他從頭到尾思索的事。他直言了局面為難之處:「假如教士抗拒葡萄牙人,那麼教士必被驅逐出境。此例一開,西班牙、法國、義大利有樣學樣,誰知道會不會失控?因此若想保存整個耶穌會,這裡就得犧牲。」巴拉圭教會的存在,會危及耶穌會在西歐各國的百年大計,這顧慮得多偉大、多卑鄙。神父至此與主教割袍斷義,情勢走向了主教的下策:「土著、教會、教士盡皆放棄」。

 

大難來了,教士全死、印第安幾乎滅族。屠殺之後,殖民者和主教閒茗用餐。主教問:「你還有臉來說,這場屠殺是必要的嗎?」西班牙殖民者緩緩抽著煙:「我做了我必須做的事,而且是基於您也准許的合理目的。請容我說,是的,屠殺的確是必要的。」主教啞口無言。葡萄牙殖民者勸主教接受事實:「您沒有選擇的。我們必須在這世上活著,而世界就是這樣。」主教迷惘了,他喃喃自語:「不,是我們造成世界這樣的,是我造成的。」最後他告訴教宗:「如今您的教士全死了,只有我還活著。不過事實上是我死了,他們活著,因為他們的靈魂會活在所有生者的記憶中。」

 

他和教宗決策的因素中,傳教理想不在內、上帝已經接納的印第安靈魂不在內、棄守教會必然逼人上梁山的後果不在內。主教是有些愧疚,因為血流太多、犧牲太慘。但如果人沒死這麼多,是否他就能欣然覆命?撤走教會的決定究竟是他的屈從,還是教宗在臨行之際就密下的懿旨?握有權柄的教會高層,放棄上帝與人道精神,用來換取民族國家興起後日日衰頹的教廷威信,枉送了無辜人命。他與教宗良心何在?智慧何在?行為能力何在?難怪《聖經》上說,「信」「望」「愛」之中,最大者為「愛」。主教與教宗都有信仰,也不好說他們不懷希望,卻獨獨缺了愛,結果使得「信」和「望」成了撲滅「愛」的兇猛力量。

 

教廷背棄印第安人,這是一重悲哀。求戰也死,求和平也死,這是一重悲哀。死絕了這麼多生靈,主教還搖頭晃腦,大概只覺得如果當年沒有派教士來這裡就天下太平。人血染紅了瀑布,他居然還能寫下一篇四平八穩、不痛不癢的報告送回羅馬交差,這又是一重悲哀,也是人世災難不斷往復的原因。

 

在台灣流傳的鄒族與吳鳳間的事跡不是這樣,這是約與《教會》同年代發生的故事。

 

吳鳳(1699~1766),清初阿里山通事,職司鄒族與漢人之間的事務。鄒族歷來有獵頭祭俗,他難以勸止,便提議用既有的髏骨代替,當地於是平靜四十年。然而當頭骨用罄,族人又重提要求。吳鳳便說可以獵殺某個路過的行人。族人依言而行,發現卻是吳鳳,難過之餘便廢了獵首之俗。

 

這個故事目前被質疑不是史實。一則史料難徵、二則又混入了種族沙文主義,使包含鄒族在內的全體原住民都覺得背負了殺人臭名。這也難怪,因為事件中的鄒族頭目,連名字都不傳。但若先擱置真偽爭議,僅就箇中意義來談,這事件的存在果真是侮辱了鄒族嗎?

 

亙古以來世代相傳的風俗,衝著異族朋友的情誼,一夕可以改。這正是所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這位鄒族頭目展現的氣魄和見識何其鉅大!他單單以一人自覺的力量,就能有意識的跳脫出自然環境千年以來對全族的擺佈。他以對朋友生命的尊重,擴大到對其他生命的尊重。以對其他生命的尊重,取代了「以他人顱血庇祐我族」的信仰,從這裡一大步接軌到現代人共同肯定的價值。這樣充滿愛與理性精神的文明躍昇,歷史上發生過幾次?對比電影中那位飽讀不知多少基督教聖經聖典的紅衣主教,鄒族頭目何其文明?主教何其野蠻?

 

什麼是野蠻?出草殺人就等於野蠻嗎?就如電影中,當殖民者以殺第三胎嬰兒來指控印第安只是具有人聲的叢林動物時,嘉伯爾神父嚴詞反駁:「那是生存的需求,因為每個父母只有能力帶一個孩子逃跑。」殺嬰乃環境所迫,出草亦然。若從人類學的比較研究來看,出草更是原始社會的共有現象。假若原漢處境對調,只怕漢人也是照樣出草。文明一早一晚,沒什麼好得意,也沒什麼好羞恥。要怪,只能怪上帝為什麼把人生在一個不容易發展文明的叢林中。要怪,只能怪上帝為什麼讓人在勤奮燒墾之餘,還穀不豐、獸不獲、後代不綿延,迫使人敬畏神秘而選用鮮血來祭禱。漢人如果拿這事來竊笑,那是漢人蠢。因為漢人的蠢,就否定自己祖先在人類歷史上石破天驚的大作為,那是子孫糊塗。

 

吳鳳之事若真,那麼尋死前那一刻,他在想什麼?

 

獵首停了四十年,如今鄒族要求恢復。若是他同意,必將有人因為他的決定而死,而且年年不止。若是不同意,勢必激起鄒族憤慨,引發兩族猜忌甚至衝突。不管是漢族或鄒族,只要有一個人因此枉死,他都不能忍受。那是他的職守所在,也是生命理想所在。偏偏情勢迫在眼前,同意也罷、不同意也罷,畢生的努力都將廢于一旦。於是他選擇死。死,可以無愧職守,可以保全一切的努力,可以捍衛「我不贊成殺人」的信念,這是他對人類平等與生命價值絕不妥協的認知。

 

他絕對不會是為了想感動人而死的,如同神父的殉死也不會是為了想感動主教,或是奢望能感動西葡兩國的殖民者。但吳鳳萬萬想不到,他幾十年想做而做不了的事,卻仰仗了這位不世出的頭目一手完成。如果沒有他,吳鳳只算白死,只算是提供了一顆當年用的新鮮人頭而已。吳鳳死,頭目不忍了、明白了。這其中有私誼、有公義。一死一念之間,世界為之改變。比起影片中這個紅衣主教,死光了印第安人,死盡了傳教士,也不過啟發了他窗邊一聲淺淺的嘆息。兩者相比,差得多麼遙遠?在文明的層次上,頭目與吳鳳的心靈同等珍貴,因為那都是人類智性覺醒的一刻。

 

吳鳳之事若真,那麼相對於鄒族的自覺,其他部族的獵首要遲至日本有效統治後才高壓禁絕。為了朋友而自己作出決定,和被日本刺刀抵在胸口上才認栽畫押,哪一個英雄,哪一個光榮,哪一個會丟祖靈的臉,哪一個祖靈會高興?

 

處理異族間的衝突,是老於世故的主教和教宗比較文明呢?還是當下扭轉習俗,以永絕殺戮來回報朋友的鄒族頭目比較文明?難道非要像教士和印第安人這樣慘烈的犧牲,才是可歌可泣?難道非要像台灣後來的霧社事件,官廳欺人到忍無可忍,逼得莫那魯道力戰而死,妻眷大小集體自縊,花崗一二郎切腹明志,社會才會學到教訓?強者就趕盡殺絕,弱者就拚了個同歸於盡,難道這是異民族共處的第一步?

 

看完電影,同情印第安的遭遇,惋惜傳教士的犧牲,也要譴責主教與藏在幕後的教宗。固然,這是當年西方社會在政教分合與對立中的棘手問題。然而,他們如果有一點點嘉伯爾神父的精神,就會盡力折衝,不會引來這樣的腥風血雨。當今世上,如南斯拉夫、巴勒斯坦,若是能出一個嘉伯爾神父,或是出一對鄒族頭目與吳鳳,就不會這樣兵連禍結。文明可以給人更寬闊的心力,也可以給人更狡黠的暴力。今天的國際強權,若仍是打從心底不相信平等,不樂見他國發展、不樂與他國平等,仍以打轉在一國一族的政軍盤算中為天經地義時,《教會》這類的故事必會在人類文明的舞台上繼續野蠻上演。

 

【影片資料】

英文片名

The Mission

出品年代

1986

導演

羅蘭.約菲(Roland Joffé)

原著劇本

羅伯.鮑特(Robert Bolt)

主要角色

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

傑洛米.艾朗(Jeremy Irons)

雷.麥克安納里(Ray McAnally)

飾羅力格.曼多薩(Rodrico Mendoza)

飾嘉伯爾 (Gabriel) 神父

飾Altamirano紅衣主教

音樂

顏尼歐.莫尼克耐(Ennio Morricone)

時代背景

1750年.西班牙與葡萄牙簽署馬德里協定

1758年.南美巴拉圭.紅衣主教撰寫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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