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野蠻---《教會》羅蘭約菲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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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人的平等性沒有認知,對私利與公義分辨不明,先進的文明只能召來先進的野蠻。
十八世紀的南美洲,一群抱著淑世理想的教士在巴拉圭建立教會,保護著當地的印第安人。這時,西班牙在殖民地的爭奪戰中落敗,必須將巴拉圭的土地與教會一併割讓。然而當地的教士希望維持現狀,不肯讓教會淪入准許販奴的葡萄牙之手,教廷於是介入仲裁。到了最後,教宗欽派的主教決定棄守。教士抵死不從,葡萄牙的軍隊便長驅直入發動屠殺。
這場悲劇中凸顯了兩種人格:一個殉道、一個死戰。前者以嘉伯爾為代表,後者以曼多薩為代表。嘉伯爾是位神父,乃成功深入叢林的第一人。他由音樂入手宣達福音,得到土著信任,建立了禁止獵奴的庇護地。曼多薩原是奴隸販子,專門誘捕土著,後因誤殺弟弟而尋死未果。嘉伯爾神父於是入監勸服他皈依,並在土著不念舊仇的寬恕中,獲得了重新做人的機會。
這是兩個了不起的人物。嘉伯爾認為殖民者和土著間應該是和平、非暴力的。他堅持人的作為必須符合上帝的心。因而在血戰前夕,與他已情同手足的曼多薩跪到身前,希望得到祝福時,他說:「你想要得到什麼?光榮的戰死嗎?如果你雙手沾染鮮血而死,你就背叛了我們努力的一切。你把自己奉獻給上帝,而上帝就是愛。只要你是對的,上帝就會保佑你。而如果是錯的,我祈禱也沒有用,所以我無法為你禱告。而且請你記得,武力若是對的,那世上就無需有愛了。也許真有這樣的世界吧,但我沒有勇氣活在那裡。」
「武力若是對的,那世上就無需有愛。」神父一心求死的陳辭,足以讓千古同感悲嘆。他和中國歷史上,攔阻武王伐紂的伯夷叔齊是一樣心懷。對自己信奉的真理,要求絕對純粹。昭昭之心如火,只可吹滅,無可玷污。愛與和平是人類最高潔的理想,這不僅對敵人要求,也對自己要求,沒有條件、沒有前提。他死守信念、絕不讓步。不論敵人如何欺凌,絕不訴諸武力。不論土著如何冤屈,也不還手攻擊。他不問理由、不問苦衷,只要動武他就反對。再親近的朋友也不祝福、再虔敬的信徒也不支持。他寧可受死也拒絕以暴易暴,因為以暴易暴之時,他的心就等於死亡。身死和心死,有何差別?這是一位絕對的和平主義者。
已經成為神父的曼多薩則不然,他要重拾武器反抗,成敗在所不問。嘉伯爾所領導的教會,除他之外,其他教士也都主戰。對於不公平不正義,曼多薩要奮起所有力量來對抗,實力懸殊也要放手一搏。他寧可戰死,與信任他的印第安人共存亡。死亡是預期的結果,既選擇也承擔,沒有遺憾。
兩位神父在面臨生死關頭下的人格,都是求仁得仁,是人在環境中所能作出的最高表現。遵循良心的判斷、追求責任的完成。這原是人類崇高的力量,無奈卻被現實中的私慾與偽善所折損。紅衣主教就是這個代表。
宗教改革之後的耶穌會,致力在海外宣揚天主教義。巴拉圭的這群教士,就是以拯救土著靈魂、改善物質生活為使命,希望在蠻荒中建立上帝的新國度。然而這卻和熱中殖民的國家,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主教銜命而來,要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這本是難題,但對他卻不然,因為他早有定見。他曾在十字架前陷入數小時的長考。神父以為他在掙扎,還鼓勵主教暫離是非之地,到瀑布上游實地暸解印第安人如何因教會而改變。神父的用意不錯,實際卻枉然,因為主教腦子裡轉的不是這回事。
在他事後寫給教宗的信中,這段心路歷程交代的很清楚:「要在世上建立天堂,實在是動輒得咎。閣下您生氣了,因為即將到來的天堂可能非如預期。兩位國王生氣了,因為窮人的天堂很少會讓統治者高興。地方上的殖民者,也同樣不滿。而這就是我肩負的任務:為了滿足葡萄牙人擴張帝國的願望,為了滿足西班牙人不會損及利益的要求,為了滿足閣下您,讓這些國王不會構成教會的威脅。同時,也為了向所有人保證,這裡的教士不能再杯葛大家的願望。」這段話已然說明一切。
我們不妨作個推想:西葡兩國簽署馬德里協定之後,這裡的命運其實已經定案。如果教會版圖可以不要移轉,這在兩國國王與教宗三人之間就可以協議,主教根本不必去。如果不可能不移轉,主教再去十趟也無法改變,因為這事輪不到他置喙。然而教宗還是派了主教去。為什麼?因為當地教士力爭,教宗不得不作出回應,但檯面上又拉不下老臉諭示「大人已有共識,小孩不許再吵」。教宗有沒有面授機宜不得而知,但主教奉命前去時,他對自己應該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必然了然於胸。
因此他抵達之後,視察視察教堂、與殖民者會談會談、再向葡萄牙王關切關切,餘下的就等適當時機掀底牌。這是一齣被排定的戲碼,他不過是奉派演出而已。這一點葡萄牙的殖民者心知肚明,所以他私下談著:「門關起來說,我還真得表示一下個人的遺憾。因為伯爵一心要剷除教會勢力,而且教會發展下的這些社區又很具商業價值。」主教回敬說:「沒錯,的確都很繁榮,不就是這樣你才想來佔的嗎?」殖民者話頭一轉乾脆挑了明:「您應該完成這項光榮的失敗!再也沒有比光榮的失敗,更令我們期待的。對一個貿易國家而言,這種結局才能讓人徹底的放心,對我也是一樣。」
主教視察了瀑布上游的教會後,一則驚嘆教士的努力成果,二則也知道無法再瞞。於是,他硬著頭皮勒令土著返回叢林。因為踏出了教會,就算離開上帝的庇護,葡萄牙愛怎麼抓人怎麼抓,愛怎麼販奴怎麼販。一切與教會無關,教會不能插手,當然也就不必淌渾水。「放棄土著、保存教會」這是主教的上策。但由於土著不肯,主教只得要求教士離開,改行中策,即「放棄土著與教會、保存教士」。
乍聞主教決定,土著領袖不服:「憑什麼知道那是上帝旨意?」他指責主教是替葡萄牙人說話,而非替上帝說話。對此,主教只輕描淡寫的回應:「我不會替上帝說話,但我為教會說話,而教會是上帝在人間的工具。」這句話夠坦誠,因為上帝和教會的立場未必相同。
嘉伯爾神父非常沮喪,他滿心以為主教會站在土著這邊。失望之餘,他追問主教,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行。主教這才說出真心話,他這趟就是來勸教士走人的。如何穩穩當當的撤走教會,這是他從頭到尾思索的事。他直言了局面為難之處:「假如教士抗拒葡萄牙人,那麼教士必被驅逐出境。此例一開,西班牙、法國、義大利有樣學樣,誰知道會不會失控?因此若想保存整個耶穌會,這裡就得犧牲。」巴拉圭教會的存在,會危及耶穌會在西歐各國的百年大計,這顧慮得多偉大、多卑鄙。神父至此與主教割袍斷義,情勢走向了主教的下策:「土著、教會、教士盡皆放棄」。
大難來了,教士全死、印第安幾乎滅族。屠殺之後,殖民者和主教閒茗用餐。主教問:「你還有臉來說,這場屠殺是必要的嗎?」西班牙殖民者緩緩抽著煙:「我做了我必須做的事,而且是基於您也准許的合理目的。請容我說,是的,屠殺的確是必要的。」主教啞口無言。葡萄牙殖民者勸主教接受事實:「您沒有選擇的。我們必須在這世上活著,而世界就是這樣。」主教迷惘了,他喃喃自語:「不,是我們造成世界這樣的,是我造成的。」最後他告訴教宗:「如今您的教士全死了,只有我還活著。不過事實上是我死了,他們活著,因為他們的靈魂會活在所有生者的記憶中。」
他和教宗決策的因素中,傳教理想不在內、上帝已經接納的印第安靈魂不在內、棄守教會必然逼人上梁山的後果不在內。主教是有些愧疚,因為血流太多、犧牲太慘。但如果人沒死這麼多,是否他就能欣然覆命?撤走教會的決定究竟是他的屈從,還是教宗在臨行之際就密下的懿旨?握有權柄的教會高層,放棄上帝與人道精神,用來換取民族國家興起後日日衰頹的教廷威信,枉送了無辜人命。他與教宗良心何在?智慧何在?行為能力何在?難怪《聖經》上說,「信」「望」「愛」之中,最大者為「愛」。主教與教宗都有信仰,也不好說他們不懷希望,卻獨獨缺了愛,結果使得「信」和「望」成了撲滅「愛」的兇猛力量。
教廷背棄印第安人,這是一重悲哀。求戰也死,求和平也死,這是一重悲哀。死絕了這麼多生靈,主教還搖頭晃腦,大概只覺得如果當年沒有派教士來這裡就天下太平。人血染紅了瀑布,他居然還能寫下一篇四平八穩、不痛不癢的報告送回羅馬交差,這又是一重悲哀,也是人世災難不斷往復的原因。
在台灣流傳的鄒族與吳鳳間的事跡不是這樣,這是約與《教會》同年代發生的故事。
吳鳳(1699~1766),清初阿里山通事,職司鄒族與漢人之間的事務。鄒族歷來有獵頭祭俗,他難以勸止,便提議用既有的髏骨代替,當地於是平靜四十年。然而當頭骨用罄,族人又重提要求。吳鳳便說可以獵殺某個路過的行人。族人依言而行,發現卻是吳鳳,難過之餘便廢了獵首之俗。
這個故事目前被質疑不是史實。一則史料難徵、二則又混入了種族沙文主義,使包含鄒族在內的全體原住民都覺得背負了殺人臭名。這也難怪,因為事件中的鄒族頭目,連名字都不傳。但若先擱置真偽爭議,僅就箇中意義來談,這事件的存在果真是侮辱了鄒族嗎?
亙古以來世代相傳的風俗,衝著異族朋友的情誼,一夕可以改。這正是所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這位鄒族頭目展現的氣魄和見識何其鉅大!他單單以一人自覺的力量,就能有意識的跳脫出自然環境千年以來對全族的擺佈。他以對朋友生命的尊重,擴大到對其他生命的尊重。以對其他生命的尊重,取代了「以他人顱血庇祐我族」的信仰,從這裡一大步接軌到現代人共同肯定的價值。這樣充滿愛與理性精神的文明躍昇,歷史上發生過幾次?對比電影中那位飽讀不知多少基督教聖經聖典的紅衣主教,鄒族頭目何其文明?主教何其野蠻?
什麼是野蠻?出草殺人就等於野蠻嗎?就如電影中,當殖民者以殺第三胎嬰兒來指控印第安只是具有人聲的叢林動物時,嘉伯爾神父嚴詞反駁:「那是生存的需求,因為每個父母只有能力帶一個孩子逃跑。」殺嬰乃環境所迫,出草亦然。若從人類學的比較研究來看,出草更是原始社會的共有現象。假若原漢處境對調,只怕漢人也是照樣出草。文明一早一晚,沒什麼好得意,也沒什麼好羞恥。要怪,只能怪上帝為什麼把人生在一個不容易發展文明的叢林中。要怪,只能怪上帝為什麼讓人在勤奮燒墾之餘,還穀不豐、獸不獲、後代不綿延,迫使人敬畏神秘而選用鮮血來祭禱。漢人如果拿這事來竊笑,那是漢人蠢。因為漢人的蠢,就否定自己祖先在人類歷史上石破天驚的大作為,那是子孫糊塗。
吳鳳之事若真,那麼尋死前那一刻,他在想什麼?
獵首停了四十年,如今鄒族要求恢復。若是他同意,必將有人因為他的決定而死,而且年年不止。若是不同意,勢必激起鄒族憤慨,引發兩族猜忌甚至衝突。不管是漢族或鄒族,只要有一個人因此枉死,他都不能忍受。那是他的職守所在,也是生命理想所在。偏偏情勢迫在眼前,同意也罷、不同意也罷,畢生的努力都將廢于一旦。於是他選擇死。死,可以無愧職守,可以保全一切的努力,可以捍衛「我不贊成殺人」的信念,這是他對人類平等與生命價值絕不妥協的認知。
他絕對不會是為了想感動人而死的,如同神父的殉死也不會是為了想感動主教,或是奢望能感動西葡兩國的殖民者。但吳鳳萬萬想不到,他幾十年想做而做不了的事,卻仰仗了這位不世出的頭目一手完成。如果沒有他,吳鳳只算白死,只算是提供了一顆當年用的新鮮人頭而已。吳鳳死,頭目不忍了、明白了。這其中有私誼、有公義。一死一念之間,世界為之改變。比起影片中這個紅衣主教,死光了印第安人,死盡了傳教士,也不過啟發了他窗邊一聲淺淺的嘆息。兩者相比,差得多麼遙遠?在文明的層次上,頭目與吳鳳的心靈同等珍貴,因為那都是人類智性覺醒的一刻。
吳鳳之事若真,那麼相對於鄒族的自覺,其他部族的獵首要遲至日本有效統治後才高壓禁絕。為了朋友而自己作出決定,和被日本刺刀抵在胸口上才認栽畫押,哪一個英雄,哪一個光榮,哪一個會丟祖靈的臉,哪一個祖靈會高興?
處理異族間的衝突,是老於世故的主教和教宗比較文明呢?還是當下扭轉習俗,以永絕殺戮來回報朋友的鄒族頭目比較文明?難道非要像教士和印第安人這樣慘烈的犧牲,才是可歌可泣?難道非要像台灣後來的霧社事件,官廳欺人到忍無可忍,逼得莫那魯道力戰而死,妻眷大小集體自縊,花崗一二郎切腹明志,社會才會學到教訓?強者就趕盡殺絕,弱者就拚了個同歸於盡,難道這是異民族共處的第一步?
看完電影,同情印第安的遭遇,惋惜傳教士的犧牲,也要譴責主教與藏在幕後的教宗。固然,這是當年西方社會在政教分合與對立中的棘手問題。然而,他們如果有一點點嘉伯爾神父的精神,就會盡力折衝,不會引來這樣的腥風血雨。當今世上,如南斯拉夫、巴勒斯坦,若是能出一個嘉伯爾神父,或是出一對鄒族頭目與吳鳳,就不會這樣兵連禍結。文明可以給人更寬闊的心力,也可以給人更狡黠的暴力。今天的國際強權,若仍是打從心底不相信平等,不樂見他國發展、不樂與他國平等,仍以打轉在一國一族的政軍盤算中為天經地義時,《教會》這類的故事必會在人類文明的舞台上繼續野蠻上演。
【影片資料】
英文片名 |
The Mis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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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年代 |
198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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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 |
羅蘭.約菲(Roland Joff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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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劇本 |
羅伯.鮑特(Robert Bo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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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角色 |
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 傑洛米.艾朗(Jeremy Irons) 雷.麥克安納里(Ray McAnally) |
飾羅力格.曼多薩(Rodrico Mendoza) 飾嘉伯爾 (Gabriel) 神父 飾Altamirano紅衣主教 |
音樂 |
顏尼歐.莫尼克耐(Ennio Morric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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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背景 |
1750年.西班牙與葡萄牙簽署馬德里協定 1758年.南美巴拉圭.紅衣主教撰寫回憶 |